为了更好地推动学校的宣传工作,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宣传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内部的宣传行为,明确各部门及个人在宣传工作中的职责与义务,确保信息传播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学校的发展成果和文化特色,增强师生的责任感和归属感,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组织架构
设立学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各学院、部门需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与报送。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真实性原则:所有发布的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客观,不得虚构事实或夸大其词。
2. 时效性原则:及时捕捉校园内外的重要事件,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3. 创新性原则:鼓励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如文字、图片、视频等多媒体手段,提高内容吸引力。
4. 协调性原则:加强校内外媒体间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学校形象建设。
四、主要任务
1. 宣传学校重大决策和发展规划;
2. 报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进展;
3. 展示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成效;
4. 推介优秀教师和学生典型事迹;
5. 记录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6. 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
7. 维护学校良好声誉。
五、工作机制
1. 审核机制:所有拟公开的信息须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发布,确保无误。
2. 发布平台: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渠道同步推送最新资讯。
3. 监督反馈:建立公众意见收集系统,定期汇总分析外界对学校工作的评价建议,并据此改进完善相关措施。
六、考核激励
将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之中,对于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随着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完善本规定的内容。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相信能够有效促进我校宣传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实现更高层次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