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是什么?是不】在企业合并中,根据合并双方是否属于同一最终控制方,可以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计算方式与同一控制下存在较大差异。
本文将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是什么?”这一问题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相关要点。
一、核心概念总结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资产等方式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从而形成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此时,该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应当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也就是说,初始成本不是按照账面价值计算,而是基于交易的实际支付金额或公允价值来确认。
二、关键要素对比表
项目 | 内容说明 |
定义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合并双方在合并前不存在最终控制关系,一方通过支付对价取得另一方的控制权。 |
初始成本确定依据 | 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所支付的对价(包括现金、资产、负债等)的公允价值。 |
是否包含商誉 | 是。若支付对价超过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差额确认为商誉。 |
是否需要调整被购买方账面价值 | 不调整。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入账。 |
会计处理方法 | 采用购买法,即按照实际支付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
是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初始成本通常以账面价值为基础。 |
三、常见误区提示
1. 混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的初始成本计算方式
非同一控制下强调的是公允价值,而同一控制下则强调账面价值。
2. 忽略商誉的确认
如果支付对价高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必须确认商誉,这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一个重要特征。
3. 误用历史成本代替公允价值
在非同一控制下,即使支付的是资产,也应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成本,而非账面价值。
四、结论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是以购买方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这种做法体现了会计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原则,有助于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交易实质。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准确评估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合理确认商誉,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