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教养什么意思】“收容教养”是一个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曾经存在、现已废止的制度。它主要用于对未满14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正。以下是对“收容教养”的详细说明。
一、
收容教养是一种针对特定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非刑事处罚措施,旨在通过强制性的教育和管理手段,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该制度在2013年被正式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更为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司法制度。尽管已不再适用,但了解其历史背景和运作方式仍有助于理解中国未成年人司法体系的发展。
二、表格展示
| 项目 | 内容 |
| 定义 | 收容教养是指对未满14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由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正措施的一种制度。 |
| 适用对象 | 年龄在12至14岁之间,因违法行为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 |
| 法律依据 | 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
| 实施机关 | 由公安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并执行。 |
| 执行场所 | 通常为专门设立的收容教养所或类似机构。 |
| 教育内容 | 包括思想教育、法律知识学习、行为矫正、心理辅导等。 |
| 期限 | 一般为1至3年,视情况可延长。 |
| 是否具有刑事性质 | 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是行政性教育措施。 |
| 废止时间 | 2013年1月1日起,收容教养制度正式废止。 |
| 替代制度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体系逐步取代了收容教养制度。 |
三、结语
收容教养虽然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它反映了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方面的探索历程。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现行制度更加注重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与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体现了法治文明的进步。


